55元/天停车费、3元/㎡物业费,合群物业收费引争议!官方回应
汕头房妹
达人站务
2022-11-18 11:58发布于 广东6.9万 |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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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多名网友在网上投诉:汕头合群物业公司在“天合名轩小区”乱收取停车费、物业费问题。
据网友反馈,汕头合群物业公司作为前期物业,在“天合名轩小区”收取55元/天的停车费,收取全小区所有住户3元/㎡物业费。对此,网友表示质疑,如此收费高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此外,还有网友表示,物业把车赶出车库后,又在公共区域设置石墩不让停车,是否存在逼迫业主购买车位的嫌疑。
对此,有关部门近期对网友疑问进行了回应:
1、关于合群天合名轩物业擅自提高小区停车费的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湖区回复:经核查,汕头市合群物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发出“关于临时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并张贴于小区大堂进行公示。根据《汕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未售车位委托物业方汕头市合群物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并未涉及乱收费。
2、关于物业收费标准未做好公示的问题。
据官方回应,物业方表示,系因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提升,故撤下位于物业管理处的公示牌,目前临时公示已有张贴在各栋楼的公示栏,新的公示牌已上墙。
3、关于物业方未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的问题。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湖区回复:目前,由于天合名轩物业因撤换物业经理及环卫公司,导致物业服务出现空窗期。龙湖区龙腾街道和属地居委已督促物业后续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4、关于物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石墩不让业主停车的问题。
龙湖区有关单位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查,该区域为合群地产红线处内,如何设置由地产方自行安排,同时地产方已明确表示该处不安排停车位。
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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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喜欢交钱,但我承认使用、占用别人的场地、服务必须合理付费。天合名轩作为中、高档一点的新小区,一个车位按30万元售价来算,55元每天按一个车位的租金加寄车的管理、服务费不算太离奇。车主或我如果是买个30万元的车位或30万元一套厝、一间铺出租时肯定也想租个1000元以上的月租,不会想去租个三、五百元的低价远不够自己交的每月按揭。
不同消费层次的住户觉得自己负担重或轻这不是要别人削足来适你的靴的理由;就比如苹果手机贵它没迫谁买,几百元的安卓也能满足正常需要。车身便宜但车位贵是每个城市都存在的正常现象,要说为一辆10万元的车买个30个万元的车位也不现实。像香港经济比我们雄厚太多的城市私家车为什么少,一样是因为车位比车身贵香港人平样多数买得起也养不起,每个城市因为日常长期性的停车贵、而不是车身贵买不起车才是最正常的事;车位贵才限制我们少买车而不是坐等开发商白给一个车位停车且要收不合理的低价。夜间长期性停车一定要通过付费的方式去解决,买、租车位,把夜间停车费用放在和汽油费一样重要的位置来衡量自己养车预算,既不是买了房开发商会欠业主一个免费车位也不是买张车了政府、社会会欠车主一个马路边免费长期停车位。
广东停车费的管理从2015年8月起按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实行市场化定价,政府不限制、不参与,上文车主找的哪个书记或物价局无权干预,建议信访前先了解地方相关政策及《价格法》,知道哪些事是政府有权限参与管理、限制的。就像汕头海湾大桥我看省、市政府多次公开答复信访问怎不实行免费,政府每次公开答复是海湾大桥的收费2028年12月底前不是政府管的,一句话合同未到期政府没权管。
其他大城市关于车位和车辆的配套拥有也有个思路车主和本地政府参考-----“《北京拟出台机动车停车条例 以后购车须先有停车位》 http://m.cnr.cn/news/20150529/t20150529_518686821.html 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 准备按照“有位购车、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思路,对停车定位、停车差别化供给和收费政策、规划与土地供应、吸引社会投资、强化路侧停车管理、统筹停车资源使用和加强执法等重点内容予以明确。”
开发商未分摊入公用面积 、能独立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属于开发商出售 的产权,当然是拿来卖的,小区内业主有优先购买权,不买再给外面的人买。没人能迫谁买,但我们再不高兴也要承认开发商的合法产权,保护别人的合法私有财产也是保护我们自己的,谁要是把车停到你私人持证拥有的车位上、侵占你的车位权益那你肯定跳得比开发商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