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某小区物业不合规入驻?强制收一级费用?
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金碧江湾小区被不明组织收费”。
该网友表示,金碧江湾小区明诚物业不合理不合规入驻江湾小区,没有一级服务,但强制收一级费用。车库收费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公示,没有与业主协调好。开发商拖欠业主的延期交房违约金和车位返还款。
金碧江湾实景图
对此,濠江区回复如下:
明诚物业入驻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据了解,江湾原物业因经营原因,于4月1日发出《关于退出汕头金碧江湾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公告》,因小区没有业委会且涉及未交楼区域,因此由开发商开展新物业招标,通过公开招标选聘明诚物业。暂未发现不合法情况。
服务与收费问题。据物业服务企业反馈,企业按照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收费并提供相应服务。濠江区住建局已落实江湾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与业主约定内容提供相应服务,若业主发现江湾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有所不足可按合同约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
车库收费问题。7月5日,物业管理处在各楼栋电梯前室及停车场出入口张贴“关于启动汕头金碧江湾停车场收费的通知”,并于8月1日启动停车收费。经核实,小区地下车库收费采取市场调节价。
违约金和返款问题。违约金及车位返款事项属双方合约的履行纠纷,如合约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约定的争议处理办法,通过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下来,濠江区住建局将继续督促、落实江湾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因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