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电动车新规,2月起实施!闯红灯、乱停车……要这样罚
随后,汕头路边智能移动式“电摩”监控设备上线,金砂东路、东厦北路等多个中心城区大流量地段,布局抓拍镜头。
“电摩”严管,开始拉开帷幕!
而迈入2026年,近期又一重磅消息传来:
汕头电动自行车的新条例正式通过,2026年2月1日起就生效!

新条规讲了什么?给大家提炼了一些重点:
2026年2月1日起,新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需注册登记并悬挂号牌方可上路,未上牌的合规车辆需在条例施行后30日内完成登记。
驾载上,驾驶需年满16周岁,严禁交由未成年人驾驶;普通电动车可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米以下儿童需使用安全座椅。

多项违规行为的罚款标准,新条规也一一明确:
✅ 关于交通规范
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行为,将被警告或罚款50元;
牵引动物或者推拉、拖拽载人载物装置,或者酒后驾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将被警告或罚款100元;
严禁“电摩”上快速路、高速公路以及其他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行驶,违者车辆可被扣留。

✅ 关于路边停车
应在道路规定停放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用盲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违规停放,拒不改正,罚款20元;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不改正,车辆将被拖移。

✅ 关于即时配送活动的经营者
对于从事外卖、跑腿等即时配送活动的经营者,7日内有3次以上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配送人员实行派单管控。
违反者拒不配合约谈或者不按照要求实施整改,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 关于车辆规范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可扣留车辆,处警告或罚款200元;号牌不完整、有污损,则警告或罚款100元;
驾驶非法改装、加装车,罚100元;驾驶拼装车,罚200元并收缴;
使用伪造号牌,罚500元;使用过期证照,收缴,并罚300元。




我老人家划一下重点,找下执法中新旧的区别吧。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有关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违反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驾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等候或者妨碍安全驾驶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第十五条第二项就是不戴头盔,罚款明确是50元, 不是过去的200元。你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不是摩托不是执行摩托车的200元,是“电动自行车”的50元。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有关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三)违反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牵引动物或者推拉、拖拽载人载物装置,或者有酒后驾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第七项是关于酒驾,罚款100元。你骑行的是电动自行车,是酒后违章踏脚车; 不是违反交法第91条的酒后违章开摩托,也不是醉酒驾驶摩托,那是刑法133条约束的犯罪行为。
第十六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是16岁, 不是过去的12岁。 全国部分省市规定12岁,部分是16岁以下。 汕头现在是16岁以下不是过去的12岁, 我上个月还在电视上看交警说不能载12岁以上,改了。当然16岁未成年人的屁股要坐上符合新国标电动脚 车的后座,减肥必须比读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