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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女子买了陈厝合的合建房,住不到1年就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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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8:44发布于 广东3.4万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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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民吴女士在市区陈厝合花了26万元买了一套合建房,卖房的人承诺保修1年,但大概住了不到1年,房子就开始出现渗水


吴女士:天花板上的裂痕就开始滴水,最严重的就是飘台,两个飘台每逢下雨,我就要拿抹布去裹着,不然水会流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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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吴女士介绍,出现渗水后,她就去找卖房子的人,卖房子的人让她去找当时负责装修的人。


吴女士:我多次去找卖房子的人,他们老是把责任推给楼上装修的人,我去找楼上的住户,他有来看一次,有为我刷一遍墙,但是,过了不到两三个月,就又开始渗水。


眼看渗水越来越严重,吴女士自己就找装修师傅来看,装修师傅认为,漏水可能是房屋建造的问题

然而,卖房的人并不认同这个结论,认为房子早就过了保修期。他表示,可以找师傅过来检查维修,但不承担相关费用


如今,吴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帮她查明渗水的原因,尽快解决问题。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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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鼠壳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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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发布于 广东

当时买一听保修一就应该不能买!房屋保修一年是什么质量

st卤面
st卤面
2楼发布于 广东

市区买合建房,本身就不是一个不太合法的交易,所以也不可能办《不动产权证》;仅有就是买卖双方的一个上不了台面的 协议;所售房屋是不是违建建筑我们还不知道。能理解经济条件不足时买房不得已的选择,也理解漏水的无奈。不过,你买房的时候就知道这种交易你想象的“有关部门”即国土房产、住建等管理部门介入不了的,有质量问题却就想到“吴女士希望有关部门能介入”,想“有关部门”能“介入“就是能合法交易的持证房产它才“介入“得了。抛开产权住建部门是可以以建筑质量问题介入,施工有没有报建、层高有没有超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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