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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业主八年没办理交房,欠下17000多元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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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08:36发布于 广东6.4万 | 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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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廖先生在市区凤凰花园买了一套房子,按合同得在2015年办理交房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他没按期办理。今年,廖先生想交房装修,却被物业公司告知,他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得先补交。

廖先生说,住新房交物业管理费,他没异议。但8年累积下来要17000多元,而过去8年,他们极少踏入小区,就希望物业公司可以酌情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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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都有业主因未入住而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物业费缴交”纠纷,有律师就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约定交房时间过后,不论业主是否使用住房,都必须缴交物业费。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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