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业主八年没办理交房,欠下17000多元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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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站务
2023-11-07 08:36发布于 广东6.4万 | 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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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廖先生在市区凤凰花园买了一套房子,按合同得在2015年办理交房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他没按期办理。今年,廖先生想交房装修,却被物业公司告知,他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得先补交。
廖先生说,住新房交物业管理费,他没异议。但8年累积下来要17000多元,而过去8年,他们极少踏入小区,就希望物业公司可以酌情减免。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都有业主因未入住而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物业费缴交”纠纷,有律师就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约定交房时间过后,不论业主是否使用住房,都必须缴交物业费。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一年两千出
这就是霸王条款,我没住进去,要你管理什么?没有产生垃圾,不使用电梯,打个2折收收意思一下也可以,还要业主全额支付,绝对是霸王条款
细数怕算盘!每月一百多的支出不多,但96个月做下算就多了!
为了收钱而收钱
行业垄断之霸王条款又不是只是物业这一条,比如你家的水、电不使用,照样得交最低表底值,电话、手机不用,照样得交占号费,你车子不开放自己家几年,照样每年交车船税,以前还交养路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