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4辆小轿车涉嫌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被查,乘客通过“滴滴出行”等平台下单
7日,2023年春运正式拉开序幕。汕头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查严处各类非法营运、客运班车(包车)违规经营、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等违规经营行为。
车上1名乘客表示其通过“滴滴出行”平台下单预约从东海岸大道到汕头火车站站前广场,手机约单显示费用9.89元。司机现场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该车作进一步调查。
1月6日,金平大队在辖区连续查处3宗涉嫌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的案件,司机虽有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但驾驶的车辆均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经调查:
司机张某某驾驶粤DHV3XX小型轿车载客1人,从华山北路金禧花园到外马路汕头市中心医院门诊楼门口。乘客证实用手机通过“高德地图”APP约到该车,司机承认使用“聚优出租”软件接单,并收取运费19.44元。
司机王某某驾驶粤DCE6XX小型轿车载客2人,从外马路信逸雅园载到外马路汕头市中心医院门诊楼门口。司机承认通过手机“趣接单”APP接单,并收取运费5.69元。
司机邱某某驾驶粤DE69XX小型轿车载客1人,从澄海区南门头到汕头市外马路市中心医院。乘客证实通过“滴滴出行”平台下单,并已网上支付实际运费79.88元。司机承认使用“滴滴车主”软件接单,已收到平台结算的运费62.20元。
张某某、王某某、邱某某涉嫌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实施该违法行为属12个月内第一次被查处,市交通运输执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已对3人分别作出拟责令改正,并处相应罚款。
据了解,1月6-9日,汕头各交通执法部门共出勤158场次753人次,查处各类违章案件46宗。其中非法营运案件5宗(小型客车1宗、网络平台约车4宗)、违章客运案件9宗(班车6宗、旅游包车3宗)、货车超限运输案件31宗。
来源: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都是苦命人才会去开网约车赚点油费,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赚钱也要抓,没道理
交通运输执法局这种单位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市场监督局和交警完全可以取代这个部门吧!真的没事干可以去帮帮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抓网约车这种事估计也就汕头特区才会有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小市民,干吗不从源头限制平台派单,该罚的应该是平台,没有平台派单。怎么接单。
没交份子钱,一单几块钱,被钓到就要罚几万
现如今生活不易,跑滴滴就是赚点辛苦钱,基本上算解决一个人的就业问题,只要不违反交规没必要特别针对了
众生皆苦。
不偷不抢,不到没办法谁去当DD,不去抓源头,抓赚辛苦钱的老百姓,这就是享受好待遇的专权?这些人要是下岗了也可能要去做网约司机的
在多条公交班次不能保障、营运时间短根本不能保障市民日常交通与旅客休闲游的现状下,放网约车一条生路吧!
交通运输执法局短期的任务更应该是各景点与机场、车站的乱拉乱收费问题。
没工作了,有辆车,敢跑网约车吗?答案是不敢。
都才赚10几块或几十块钱,但一罚都是拖走,几万。
真正符合条件的网约车有多少?每天在路上的网约车,只要想抓,一抓一个准。
没工作了,车只能放着,因为开不起。然后再去找送外卖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