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岸一住宅地,被认定为闲置!拿地已近3年
近日,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发布一则闲置土地信息的公开公告。
该公告认定汕头市中鑫房地产有限公司在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一宗约21亩宅地,因企业原因闲置,闲置时间自2023年9月23日起。
据悉,该地块于2021年3月,被中鑫地产以26550万元拿下,容积率>2.0,≤3.5,绿化率≥2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50米。
这宗地块,当时引发了中海、保利、龙光等多家房企多轮竞拍,竞拍激烈。
地块位置
同年7月,中鑫地产还以70210万元拿下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00314地块,约65.8亩,纯住宅楼面价约6010元/平。
地块位置
据天眼查显示,汕头市中鑫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背后系汕头市中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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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者,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二来,是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
简言之,就是拿地后一直不动工或动工后工程进度过慢、已投资额不足而中止开发的地。
根据公告,计收土地闲置费,主要有以下方式:
1. 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若无土地出让价或划拨价款,土地闲置费按照征收基数的20%计征。
2. 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 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的,应当在竣工前按照下列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
1)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一年未竣工,但未超过三年的,每年按土地现值5%征收。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三年未竣工,但未超过五年的,每年按土地现值10%征收。
3)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五年未竣工,但未超过七年的,每年按土地现值15%征收。
4)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七年未竣工的,每年按土地现值20%征收。
本文资料来源: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汕头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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