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北区超百亩新地块!拟建11幢住宅,配套商业楼及幼儿园
最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发布关于乐山路西侧鸥下经联社集体旧村庄“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公示。
汕樟路与乐山路西北角地块
现状为老旧厂房
项目位于汕头市汕樟路与乐山路西北角,共包含一宗用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乐山路,西至珠峰北路,南至水利沟,北至鸥下村委南侧用地。总用地面积为75975.6㎡(约113.963亩),总实用地面积为60168.2㎡(约90.252亩)。
项目用地已完成地籍调查工作并已确权发证,土地权属人为鸥下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
该项目已纳入汕头市2019年“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龙湖区2023年度“三旧”改造实施计划。地块拟改造后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等。
地块现状均为历史以来本社区村民乱搭乱建的小作坊及部分村集体的老旧厂房。为了完善片区教育、交通与其他基础设施的配套,改善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拟按城市规划以拆除重建方式进行优化改造。
现状图
总占地约113.96亩!
拟建11栋住宅 1栋商业楼 幼儿园
项目总用地面积75975.6㎡(约113.963亩),其中:住宅用地面积约83.446亩、幼儿园用地面积3.453亩、服务设施用地3.353亩)、城市道路用地12.29亩、公园绿地面积折合4.056亩、水域用地折合4.059亩、城市道路用地(珠峰路)折合3.305亩。
拟建11幢4-23层住宅、1幢5层商业综合楼及1幢3层幼儿园,沿路配套1层商业服务网点,1层地下室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281818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停车场),配建配电房、垃圾收集间、水泵站、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宏基站)(建筑面积>20㎡/座)、文体设施用房(建筑面积180㎡),中小学及其他公共设施按照汕龙自然函(2023)166号文的规划条件要求进行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