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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物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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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4:22发布于 广东2968 阅读 |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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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被罚。


据官网公示的信息,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与东莞大正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场地租赁协议》,将印月府小区三栋一层社区用房的部分场地出租用作经营场所使用(面积58.2156平方米),违反了《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二条,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办事处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百条,对佳兆业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处以8732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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