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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潮汕机场是非多,“闹事”村民暴力被捕

草根播报
草根播报 达人
2011-12-27 22:524.0万 阅读 | 评论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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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家住在登岗镇三坑村,48岁的她从没坐过飞机。不过飞机却找上门来——广东省新建的揭阳潮汕机场就建在过去她家的菜地上。2008年,推土机开进她的村子,把菜苗一棵棵轧倒,为兴建“潮汕机场”平地。阿珍再也没有地种菜了。因为征地引发的纠纷,她还在监狱里蹲了一年多。新机场就这样改变了她的人生,让她背上一辈子都放不下的包袱。

而这一切都源于2008年的那次“闹事”。

耗资40多亿的潮汕机场位于揭东县登岗镇与炮台镇交界处,距离粤东三市均为20公里左右,建设征地达7500多亩,其中登岗镇三坑村蔡坑经联社征地共850多亩,涉及村民2000多人,阿珍和丈夫王东胜(化名)就是其中的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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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三坑村蔡坑经联社就在距离新机场不到50米的地方。 (彭丽琳/摄)

 

突如其来的征地

2008年12月11日上午,在大批警力维持秩序下,十几辆推土机、挖掘机强行开进了蔡坑村的大片农田。眼看辛苦栽培的蔬菜要丰收了,推土机却来了。这使许多村民都无法接受,何况还没有领取任何庄稼的补偿金。

“当时看到真是想掉泪啊,都是我们的辛苦劳作啊!”村民王小凤(化名)回想起来情绪还是十分激动。

据新华社报道, 2008年10月,潮汕机场征地补偿款已全部划拨到蔡坑经联社账户。但2008年12月11日推土机进村的那天,补偿款并没有下拨到村民的手中。

强制开工几天后,村民们只收到每分地80元的青苗补助费,土地赔偿款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当村民向相关部门讨要说法时,得到的答复是“土地是国家的。”

一蔡坑村村民介绍说,蔡坑村的土地一直属村里集体所有,没有承包到各家各户,村民们只是以租赁的方式耕种。

“我们是靠种菜卖菜为生的菜农,没有土地我们就无法生活。”阿珍说。

 

被逼上梁山的“闹事”

两天之后,阿珍和村里的部分乡亲为引起政府的关注,去施工现场抗议。据她回忆,当天参加抗议的人有十几个,男女老少都有。但当晚的抗议过后,村民依然没有拿到征地补偿金。

随后两天,参加抗议的村民达到几十个。阿珍说,当时有很多村民都很愤怒,一些同伴叫阿珍也一起去,阿珍没多想就加入了他们。“但我压根就没有煽动村民去闹事。”

而据判决书陈述,刘阿珍和五位村民在2008年12月14日到2009年1月7日期间,“多次组织煽动部分村民到机场建设工地闹事,致使机场建设工地的施工无法正常开展”,给承建方造成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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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的刑事判决书上部分截图。(彭丽琳/摄)

15日后,在村干部劝说下,没再参加抗议活动的阿珍回了趟四川老家。1月5日,阿珍回到了蔡坑村,却没想到一张天罗地网已经铺设好,等待着她。

 

午夜在家被逮捕 

2009年1月8日凌晨1时许,蔡坑村还是一片寂静,几百名穿着制服的男子悄悄地潜入了蔡坑村。突然,一阵急促的砸门砸窗声惊醒了阿珍。两分钟不到,20多名穿着制服的男子就带着铁锤、铁钩从门、窗、房顶闯入房间。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二话不说就把阿珍及其丈夫王东胜铐住,送往揭东拘留所。而当时,阿珍全身只穿着文胸和内裤,在众人围观下就送去了拘留所。

一路上寒风刺骨,身上只穿着内衣内裤的阿珍全身都冻成了紫黑色,脑子里一直回想着刚刚发生的情景。对一个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近于赤身裸体被几十个陌生的男人铐住并押送至拘留所更加屈辱。“就算是杀人放火也该给犯人穿衣服的权利吧!”阿珍愤怒地说。

一名王姓村民介绍说,当天晚上除了阿珍和王东胜被拘留外,还有另外4名村民也遭遇了强制拘留,其中1名村民的妻子还被警察用电棍打得当场晕厥,鲜血直流。

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却声称是她不慎撞伤。据新华社2009年1月11日《揭东六村民因阻止潮汕机场施工被刑事拘留》报道:“该负责人(潮汕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林姓负责人)强调,在行动过程中,公安干警全部着穿警服,进门之后都有表明身份,其中在对一王姓村民实施强制传唤过程中,其妻陈某不慎撞伤,有关部门迅速将其送县人民医院诊治,诊断为头皮撞伤血肿。”

汕头刑事辩护律师田先生称,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但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若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党的”等7种情形,也可以先行拘留。

 

“高效”判案

阿珍等人在1月8日被刑事拘留,9日被批捕,11日被提起公诉,22日被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月17日被送到广州女子监狱。这前后不过40天,速度之快,让广州女子监狱的教练员都大叹“效率”之高。

初进看守所时,阿珍几乎每天晚上都梦见抓捕当晚的情景。

在关押了阿珍30多天的揭东县看守所,一间不大的牢房共关押着7个人。牢房又冷又湿,阿珍每天晚上只能睡在水泥地板上,盖着一床又薄又破的被子,牙齿冻得发颤。她们在牢房内是不允许讲话的,讲话就要挨打,吃的菜也见不到一丝油腥。

“只要一想起在看守所的那段日子,就恨不得把当晚抓我的人给撕成碎片。”

情绪不稳定的她,甚至还和狱友打起了架。看守所的警察后来还特意找了她做思想工作,奉劝她不要太“较劲”。

“所有的指控完全是一手编造好的。”阿珍说,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她和其他几名同案人员根本没有辩驳的机会,他们每次讲话还没超过三句时就会被法官以“时间到了”或“休庭”为由打断。

但判决书上却是“阿珍等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没有异议”。

阿珍说,她虽然没念过什么书,但她通过一些朋友也得知一般的刑事案件没有经过4、5个月的时间是判不下来的。“他们这种行为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

对此,法律人士田先生认为,只要证据充足,时间快不是问题。从快打击犯罪,而又在证据足够的情形下,是一件好事,这样可以提高效率。但是如果事实没查清,证据不足,就草率定案却是有违司法公正的。

 

“沉冤昭雪”遥遥无期?

2010年6月,阿珍刑满释放,一无所有的她在村里亲戚家搭伙吃了几天,靠着周边村庄热心人几十元不等的捐助熬了过来。

后来她忍住屈辱,做起了卖菜的小生意。每天晚上10点半,她就得摸黑去揭阳进货;凌晨3点,赶到登岗镇集市上,开始一天的买卖;上午10点半,忙碌了十几个小时的阿珍疲惫地回到家中,却又忙起了煮饭打扫;下午成了她唯一可以睡个安稳觉的时间。

人们所称道的潮汕新机场,给阿珍留下的却是惨痛的回忆。她说,“潮汕机场带给我的痛苦,我这一生一世都忘不了。”现在每次看到新机场,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我们一定会慢慢地告上去的,”阿珍激动地说。她准备自己学上网,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冤案”,直到沉冤昭雪的一天。

后记:法律人士田先生在了解阿珍的案情后,却表示胜诉的机率并不大。因为阿珍等人确实参与了阻拦潮汕机场施工,并且造成了机场施工方的经济损失,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构成。

 记者/杨凤仙 彭丽琳;编辑/李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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