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事关汕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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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4:11发布于 广东1.5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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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工作,开展好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9日,汕头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事项的公告。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年度划定标准以消费者在“粤焕新”活动平台申请时间为准。消费者申请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视为参加2024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二、补充完善的2024年度补贴申请材料,应于2025年1月15日24时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2025年1月1日至国家新政策印发前期间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粤焕新”活动平台只受理不作审核,待明确规则和标准后再审核和发放补贴。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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