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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万元!汕头医保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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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8:48发布于 广东1.1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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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整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举报定点医药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拉拢困难群众住院、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医疗文书、为非定点医药机构代刷医保结算、串换药品、倒买倒卖药品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查实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低奖励200元,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检举反映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一)定点医药机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验检查报告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定点医疗机构以提供免费接送、免费体检、免费住院、包吃包住等方式诱导参保群众到医疗机构虚假就诊、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包干、减免费用、返现、回扣、赠送礼品、办理会员卡、拉亲朋好友等形式诱导其到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治、住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五)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夸大病情将未达到住院指征应在门诊接受诊治的参保人收治入院,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六)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七)定点医药机构向非医保定点机构或已被暂停医保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出借医保结算系统,或代刷医保卡,从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八)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


(九)参保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举报热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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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消息来源:汕头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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