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医院因使用劣药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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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人
2024-08-27 09:16发布于 广东1.5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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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官网公示消息,汕头仁济骨科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如下:
一、没收不合格批次“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批号:23092801;制剂规格:1ml:10mg;包装规格:10支/盒)共134支;
二、没收违法所得2360.28元。
本文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官网
这样的处罚是在开玩笑吧,使用劣制药,仅没收药品的违法所得,不处分责任人,不重罚。这是在鼓励医院使用劣制药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