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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共享上快速路,还违规载人?熊某玲,你已被交警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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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13:57发布于 广东1.9万 阅读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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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交警对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其驾驶员予以曝光。


1、违法当事人:林某銮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违法地点:外马新兴路口

违法时间:7月12日

微信图片_20240715135642.jpg


2、违法当事人:林某华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中山路

违法时间:7月13日

微信图片_20240715135646.jpg


3、违法当事人:黄某楷

违法行为: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外马新兴路口

违法时间:7月12日


微信图片_20240715135649.jpg


4、违法当事人:李某萍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7月13日

微信图片_20240715135652.jpg


5、违法当事人:江某华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7月13日


微信图片_20240715135656.jpg


6、违法当事人:熊某玲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7月13日


微信图片_20240715135700.jpg


7、违法当事人:赵某霞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

违法地点:黄河路快速路

违法时间:7月13日


微信图片_20240715135704.jpg


公安交警部门已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同时我市5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对上述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驾驶人的账号采取“联合封号”的限制使用措施。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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