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学校被处罚!因取地下水用于日常用水

汕头关注
达人
2024-07-11 08:33发布于 广东2.4万 | 评论 3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据信用中国官网公示消息:汕头市潮南新发中英文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取地下水用于学校的日常用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规定,汕头市潮南区水务局决定对其作出贰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