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封号!汕头交警严查共享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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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08:29发布于 广东6.2万 | 评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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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秩序管理大队召开“警企联勤”工作会议,对滴滴青桔、哈啰、美团、小黄驴、人民出行等5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源头封号等“警企联勤”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据悉,“警企联勤”工作模式是汕头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的创新举措,执勤交警在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教育后,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将对该交通违法驾驶人的账号采取“联合封号”的限制使用措施。
未佩戴安全头盔还逆向行驶
联合封号
6月4日下午4时10分左右,一女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沿长平路自东往西逆向行驶至长平东厦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拦下。
执勤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要佩戴安全头盔。
随后,正在现场开展“警企联勤”工作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工作人员对该驾驶人共享电动自行车账号进行“联合封号”处理。
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
请做到这些
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驾驶的必要保护措施,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2、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要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3、远离大型车辆
道路上遇大货车时,要做到避让不抢行,主动避开大货车视野盲区。
4、共享电动自行车限1人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
5、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内行驶。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