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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3万!汕头一酒店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发虚假广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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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8:22发布于 广东3.1万 阅读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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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信用中国官网信息,汕头市晶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被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街道办事处处以罚款5.3万元


微信截图_20240425082034.png


2024年“五一”假期将至,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4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其中提到:


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通过互联网络、电商平台等渠道提供住宿及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应当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本文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官网、汕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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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发布于 广东

罚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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