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持续开展“摩电”整治行动!这次是长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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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9:35发布于 广东2.3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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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机动巡逻大队、金平大队组织民警、辅警在长平东厦、长平金环、长平龙眼等多个路口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提升行动,严查严处“摩电”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许,一女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自南往北行驶至长平金环路口时,因车上骑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不好意思,想着就开这么一小段路去上班就没有拿出来了……”车刚停下,该女子匆忙取出放置在车厢内的头盔戴上,并向民警“解释”没有佩戴头盔的原因。
民警随即对该两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也不是为了戴给交警看的,而是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之必需品,驾车上路规范佩戴好头盔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表现,切勿心存侥幸、掉以轻心。两人连连点头,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几分钟后,两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先后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向两名违法驾驶员指出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要求两人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上牌手续,合法上路,切不可贪图方便,并告知其注册登记所需的材料。随后,民警依法对两名驾驶员进行处罚。
10时35分左右,一女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龙眼南路美食街自北向南逆向行驶至长平龙眼路口,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其带上人行步道进行检查。该女子声称自己着急回家,贪图一时方便而选择逆行通过该路段。
民警随即指出逆行的危害性,并提醒女子骑乘“摩电”出行时要走非机动车道或紧靠道路右侧行驶,为图一时之快而罔顾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追悔莫及,赶时间不是借口,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随后,民警依法对该女子进行处罚。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