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将成立关爱新就业群体爱心商家联盟,长期提供优惠折扣服务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成立关爱新就业群体爱心商家联盟倡议书。
该倡议书提到,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好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良好氛围,相关单位决定成立汕头市关爱新就业群体爱心商家联盟,现面向社会广泛招募爱心商家(包括企业/机构,下同)加入。
招募对象为全市范围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信守法经营,不分规模大小,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等证照齐全且有对应经营门面的企业、店铺、机构。
爱心商家自愿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如: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人群)长期提供购物服务优惠、就餐折扣、门票优惠、生日优待、专项服务、免费茶水、临时停车等爱心商品或礼遇服务。内容和周期自定,可更新,并及时对外公示。
完整招募倡议书如下:
关于成立关爱新就业群体爱心商家联盟倡议书
各爱心商家(企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好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合法权益,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良好氛围,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总工会、汕头市工商联决定成立汕头市关爱新就业群体爱心商家联盟。现面向社会广泛招募爱心商家(包括企业/机构,下同)加入,具体招募事项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以“自愿参与、量力而行、合法规范、诚信共赢”为准则,发挥自身优势为新就业群体提供多元便利服务,进一步做好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关心关爱工作,增加“两新”群体的归属感、幸福感、认同感。
二、招募对象
全市范围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诚信守法经营,不分规模大小,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等证照齐全且有对应经营门面的企业、店铺、机构。
三、服务内容
爱心商家自愿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如: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人群)长期提供购物服务优惠、就餐折扣、门票优惠、生日优待、专项服务、免费茶水、临时停车等爱心商品或礼遇服务。内容和周期自定,可更新,并及时对外公示。
四、“爱心商家”权益
(一)对符合条件并自愿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提供服务的商家,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统一颁发授予“爱心商家”标识牌和优惠提示牌。
(二)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可凭借工作服装、从业平台注册信息、工作证件等身份凭证到“爱心商家”享受相应商品折扣和优惠服务,方便“爱心商家”进一步提高影响力,树立良好商家形象。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将利用官方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及时公布爱心商家(企业)联盟名单和优惠情况,为成员单位所参与的爱心服务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五、“爱心商家”责任
(一)“爱心商家”需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保证向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提供的商品折扣和优惠服务货真价实,货源充足,保质保量,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商品。
(二)加入“汕头市关爱新就业群体爱心商家联盟”的爱心商家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其未按照承诺履行相关优惠或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经核实即时取消成员资格,收回联盟单位标识牌,并进行公示告知。如因优惠内容发生纠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报名方式
爱心商家招募活动长期进行,请有意加入“汕头市关爱新就业群体爱心商家联盟”的商家企业,填写附件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strsfzk@163.com。
联系人:市人社局法制科陈同志,联系电话:88645052
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黄同志,联系电话:88293190
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李同志,联系电话:88570435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总工会
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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