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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对汕头海滨路禁行共享单车,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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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10:05发布于 广东2.1万 阅读 |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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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称“反对汕头海滨路禁行共享单车”。


网友表示,汕头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在海滨路禁行共享单车,这种做法可过于一刀切。海滨路作为汕头主干道之一,随着旅游人口的增多,禁行共享单车对旅客的出行必然是不友好的,可能会导致旅游口碑的下滑,因此希望可以取消海滨路禁行共享单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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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汕头市公安局回复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了解相关情况,相关企业表示海滨路目前已实现车辆通行快速化,为保障用户的人身安全,决定禁止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海滨路上通行。上述禁行措施实施后,用户可选择与海滨路相邻的外马路、红领巾路、滨港路等道路通行。


据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反映:2023年9月25日起潮州市有关部门决定在潮州古城的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等四条道路实施禁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措施,以维护潮州古城的交通秩序。由此可见在特定路段实施禁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措施并非汕头市独有的做法。另据了解,目前海滨路沿线原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均已取消。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原则上支持共享运营企业在海滨路实施禁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决定,同时要求运营企业要做好语音提示、断电后车辆清理等工作,以维护禁行措施实施后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文信息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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