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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两个小区未达交付标准,开发单位被责令停止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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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0:22发布于 广东1.8万 阅读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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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濠江区住建局和金平区住建局处理了两起违约交房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2月12日,濠江区住建局根据67位业主向12345热线陆续反映某住宅小区未达到交付标准等情况,责令开发单位收回已发放的交房通知书,并要求物业公司暂不收取物业管理费。


12月22日,金平区住建局根据35位业主向12345热线反映某住宅小区未达到交付标准等情况,责令开发单位停止交房,并要求物业公司暂缓收取物业管理费。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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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城市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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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发布于 广东

什么小区

st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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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发布于 广东

       “责令开发单位收回已发放的交房通知书” 不是收回,是对不达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预售房业主根本就应该“被交房”,不跟它拿钥匙。前几天本地电视好象报道过一宗外省人“被交房”的“精装修房”地砖未贴,房门、厨房门未装,业主收了房再来通过物业找开发商要求补。

       平样是过去电视上看着,山东台,开发商硬要交房业主不接受。业主打了12315由当地消委会叫当地(现在叫)住建局、(现在叫)市场监管局派人上门处置,由住建局去确认不具备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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