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网络主播网上辱骂他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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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08:22发布于 广东4.5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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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萧某先后于2018年、2022年在两网络平台分别注册账号。2022年7月至8月,被告人萧某因与被害人唐某在网络上发生口角,遂利用上述两个账号在两网络平台发布视频作品和直播,多次使用低俗的语言辱骂被害人唐某。经查,被告人萧某发布包含辱骂被害人唐某内容的视频作品9个,点赞数累计超1万次,转发量累计超5千次;直播6次,每次观看人数超过1千人次,高峰时观看人数超过9千人次。
2022年12月,被告人萧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
潮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萧某利用信息网络多次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萧某案后能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但其前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又应当从重处罚。
潮南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萧某不服提起上诉,汕头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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