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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一社保参保人缴费年限不足竟造假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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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08:41发布于 广东3.5万 | 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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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发现一起涉嫌持虚假劳动合同办理一次性补缴后违规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案件。

据了解,参保人许某实际参保缴费160个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80个月,故提供虚假劳动合同一次性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0个月,自2022年1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待遇。2022年7月,社保经办机构核查发现许某劳动合同涉嫌造假,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参保人将面临三个法律后果。


后果一:追回骗领待遇。


经初步核查确认许某涉嫌持虚假劳动合同办理一次性补缴后,社保经办机构立即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启动骗领待遇追收程序。目前,许某骗领待遇已全部退回。


后果二:接受行政处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后果三: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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