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道路反复开挖,汕头出台公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
为了统筹占用利用公路挖据施工,减少道路反复开挖,日前,汕头制定出台了《汕头市公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以下简称《共享机制》)。
据悉,《共享机制》适用于汕头市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范围内,需依附于普通公路建设的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等各种管线、杆线设施所涉及的占用利用公路挖掘施工(不需要埋设管线的零星掘路、应急抢修施工除外)。中心城区以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属地公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
《共享机制》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于每年5月3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下半年挖掘工程计划,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下一年度挖据工程计划。
在综合公路挖掘计划发布后,需要整体调整施工时间或新增挖掘工程需求的,建设单位需在计划占用挖掘路段开工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备案调整报告。建设单位挖掘工程计划同步抄送市公安交警部门。
(二)建立公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查公路占用挖据工程建设需求以及年度占用挖掘公路计划,统筹占用挖掘公路工程施工时序;审议占用挖据新建或改扩建未满五年的干线公路、一年内两次及以上挖掘同一路段以及敏感区域占用挖掘公路申事项监管、相关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三)统一编制下达年度挖掘计划。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公路部门根据公路养护计划、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安排及水务、电力、燃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各项专项规划,梳理筛选同一路段的不同施工项目,按照同一路段不同项目一次开挖,同步旅工、统一修复原则,统筹编制占用挖掘道路半年及年度建设计划,按程序向社会公示并印发实施。
(四)建立公路挖掘计划政企信息提前共享机制。
实行占用挖掘公路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挖掘施工审批信息、违法挖掘和受损信息提前共享工作微信群,实现信息及时互通互享,在占用挖掘公路工程管理、执法等环节协同推进,不断推进占用挖握道路的规范化管理,减少道路反复开挖。
(五)统筹占用公路挖掘许可办理。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统筹公路占用挖掘时序,原则上当年度内公路开挖申请应符合计划管理。对占用挖据同一路段的多个工程项目应汇总报建备案资料,原则上同步审核,统一许可;协调各建设单位调整施工时序,做到同期施工、统一恢复;对同一片区施工且影响市民交通出行的,统筹施工、分批挖掘。
(六)强化公路挖掘施工过程监管。
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工作联动,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保障交通安全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建立涉路施工自检制度。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做好施工过程交通安全秩序、施工质量控制、城市环境影响等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及执法作。
《共享机制》提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要高度重视占用挖掘公路施工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着力推动各项任务措施早落地早见效,切实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和施工扰民问题。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挖了又挖
这个是好事
“为减少道路反复开挖”哈哈哈!己经一条路挖了N次也N年了!难道现在才发觉!
主要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啦
很抱歉!本文已经被作者删除。
文章多次出现“挖据“,应该是”挖掘”吧!
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在道路施工过程不跟进,等到道路施工完成才重新挖开,布设自己需要管网,对新建成道路结构质量造成严重破坏,这种损人利己的作风。政府应该管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