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手机版e京网>社区>振兴汕头共谋略

每月可提取金额上调为500元!汕头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事项

汕头料姐
汕头料姐 达人站务
2023-06-13 09:57发布于 广东2.2万 | 评论 1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从2023年7月1日起,我市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住住房的,每个月可提取的金额从400元调整为500元。

根据调整通知,我市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汕头市全市(包括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和南澳县)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住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我市缴存职工申请无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交以下材料: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汕头市全市(包括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和南澳县)范围内名下无房产的信息查询结果(已婚的,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信息查询结果;未婚的,申请人本人名下无房产的信息查询结果)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或本人未婚声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原件。

根据调整通知,对2023年度已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按规定在下半年再申请提取最高额600元;对2023年度尚未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按规定在下半年提取最高额为5400元。


本文信息来源: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汕头料姐 汕头料姐社会
达人介绍:报料看料找料姐。 微信号:ejingmedia查看更多达人文章
全部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您还没有登录,或者登录超时,请点此登录后再参与发表。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