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最新征地!五则公告连发,涉及潮汕大桥,粤东城际等项目!
近日,汕头龙湖区人民政府连续发布了五则征地公告,征地建设用地项目涉及潮汕大桥,泰山北路,粤东城际等项目,具体征地情况,以及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如下:
潮汕大桥
建设用地项目为潮汕大桥工程项目(汕头段),被征收土地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泰山路北延终点段至梅溪河 “飞地”的集体土地0.1351公顷(折合2.0265亩),其中耕地0.1276公顷(折合1.914亩)、其他农用地0.0075公顷(折合0.1125亩)。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梅溪经济联合社,面积0.0241公顷(折合0.3615亩)、潮安区东凤镇下园经济联合社,面积0.1110公顷(折合1.6650亩)。
本次征收结合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征收土地面积为0.1351公顷(折合2.0265亩),征地补偿款总额为39.3952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如下:
上述各项征地补偿款支付还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该经联社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安置,支付方式为转账。
此外,经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梅溪经济联合社、潮安区东凤镇下园经济联合社充分协商,同意留用地按征地面积15%折算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标准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和《关于公布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公告》(汕自然资公〔2021〕143号)规定,留用地货币补偿不得低于折算时被征地所在地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为55万元/亩,梅溪经济联合社本次征地0.3615亩(留用地面积为0.0542亩),折算货币补偿2.981万元,下园经济联合社本次征地1.6650亩(留用地面积为0.2498亩),折算货币补偿13.739万元,共计16.72万元。
泰山路北延
01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汕头市龙湖区2014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泰山路北延建设项目),被征收土地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辖区内泰山路北延潮安段的集体土地0.3541公顷(折合5.3115亩),其中耕地0.3497公顷(折合5.2455亩)、其他农用地0.0044公顷(折合0.066亩)。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鉴经济联合社,面积0.3541公顷(折合5.3115亩)。
本次征收结合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征收土地面积为0.3541公顷(折合5.3115亩),征地补偿款总额为103.2556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如下:
上述各项征地补偿款支付还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该经联社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安置,支付方式为转账。
此外,经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鉴村民委员会及其经济联合社充分协商,同意改为留用地按征地面积15%(留用地面积为0.797亩)折算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标准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折算,龙湖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32万/亩,折算后按22.4万/亩执行,按规定安排留用地0.0531公顷(折合0.797亩),共计17.8528万元。
02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汕头市龙湖区2014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泰山路北延终点段建设项目),被征收土地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辖区内泰山路北延潮安段(乔林、梅溪)的集体土地0.1863公顷(折合2.7945亩),其中耕地0.0226公顷(折合0.339亩)、林地0.1637公顷(折合2.4555亩)。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乔林经济联合社,面积0.1015公顷(折合1.5225亩)、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梅溪经济联合社,面积0.0848公顷(折合1.272亩)。
本次征收结合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征收土地面积为0.1863公顷(折合2.7945亩),征地补偿款总额为54.3251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如下:
上述各项征地补偿款支付还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该经联社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安置,支付方式为转账。
此外,经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乔林、梅溪村民委员会及其经济联合社充分协商,同意改为留用地按征地面积15%(乔林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面积为0.228亩、梅溪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面积为0.1908亩)折算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标准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折算,龙湖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32万/亩,折算后按22.4万/亩执行,按规定安排乔林经济联合社留用地为0.0152公顷(折合0.228亩)、梅溪经济联合社留用地为0.0127公顷(折合0.1908亩),乔林经济联合社共计5.1072万元,梅溪经济联合社共计4.2739万元。
粤东城际铁路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新建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汕头段项目(龙湖区段),被征收土地位于龙湖区外砂街道内陇、蓬中经济联合社,龙华街道华埠经济联合社,龙祥街道泰龙、新兴、洋滨、如龙、周厝塭经济联合社,新津街道金泰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4.0739公顷(折合61.1085亩),其中耕地1.7417公顷(折合26.1255亩)、园地0.2162公顷(折合3.243亩)、其他农用地2.1160公顷(折合31.740亩),集体建设用地1.8656公顷(折合27.984亩)。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龙湖区外砂街道内陇经济联合社,面积0.3394公顷(折合5.091亩);龙湖区外砂街道蓬中经济联合社,面积0.0330公顷(折合0.495亩);龙湖区龙华街道华埠经济联合社,面积0.6875公顷(折合10.3125亩);龙湖区龙祥街道泰龙经济联合社,面积0.7231公顷(折合10.8465亩);龙湖区龙祥街道新兴经济联合社,面积0.4113公顷(折合6.1695亩);龙湖区龙祥街道洋滨经济联合社,面积0.1710公顷(折合2.565亩);龙湖区龙祥街道如龙经济联合社,面积0.0324公顷(折合0.486亩);龙湖区龙祥街道周厝塭经济联合社,面积1.5983公顷(折合23.9745亩);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泰经济联合社,面积1.9435公顷(折合29.1525亩)。
本次征收结合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折算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征收土地面积为5.9395公顷(折合89.0925亩),征地补偿款总额为1717.9676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如下:
上述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存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征地预存款专户。
此外,按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13.364亩,按52.80至69.20万元/亩折算成货币补偿,共计885.6699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如下:
新建铁路广梅汕铁路汕头站至汕头广澳港区铁路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为新建铁路广梅汕铁路汕头站至汕头广澳港区铁路项目(龙湖区段),被征收土地位于龙湖区珠池街道南山经济联合社,共0.0618公顷(折合0.927亩),其中,耕地0.0618公顷(折合0.927亩),建设用地0.0827公顷(折合1.241亩)。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龙湖区珠池街道南山经济联合社,面积0.1445公顷(折合2.168亩)。
本次征收结合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折算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征收土地面积为0.1445公顷(折合2.168亩),征地补偿款总额为42.1459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如下:
上述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存入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征地预存款专户。
此外,按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0.0217公顷(折合0.326亩),按69.20万元/亩折算成货币补偿,共计22.5592万元。具体各项补偿情况见如下:
来源:汕头龙湖区人民政府
汕头越来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