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出台共享车辆停放管理办法,这些运营企业可增加投放配额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秩序,根据相关要求,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汕头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指为居民出行提供公共租赁服务的人力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该《管理办法》将适用于金平区、龙湖区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本市其它区域参照执行。
停放点布设方案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运营企业可提出增设方案
《管理办法》提出,市城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牵头组织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调整配额,对违规占道停放、破坏城市容貌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数量。
市城管部门应结合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布设方案,会同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点布设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轮椅坡道、绿化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以及其他影响公共交通、人员通行的区域。
运营企业可以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增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方案,经报市城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进行划设。运营企业应该与相关物业管理单位协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
轨道交通站点、公交汽车重要站点、商业中心、旅游景点等区域,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和设施条件,适当增加设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点。
各运营企业可通过智能管理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置精准卫星定位系统,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到划定的区域内。
运营企业应及时清理违停车辆
加强约束用户违停行为
运营企业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管理,包括及时收回故障车辆,排除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及时清理挤占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未在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及时清理车辆上乱张贴的小广告等。
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日常运营调度,落实应急人员、设备和物资,确保所属车辆出现大量堆积情况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此外,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用户实名制注册,与用户签订格式规范的租赁服务协议,明确用户骑行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约定乱停放罚金等违约惩处手段,加强对用户违规停放行为的约束。
运营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向社会公开24小时投诉处理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企业信用惩戒制度
管理有序的运营企业可适当增加投放配额
对停车秩序混乱、线下运营服务不力、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区域秩序,经督促整改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城管应当公开曝光相关问题,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运营企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配额动态控制的依据。
对诚信经营、管理有序、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共同维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运营企业,结合考核结果,可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配额方面进行适当增加。
运营企业未及时清理在规定停放点以外乱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由城管部门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此外,城管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占用城市道路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相关运营企业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
来源: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