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街头小广告,汕头出招了!“小广告”发布者或将被暂停号码服务
近日,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公告,对《关于暂停违法“小广告”发布者电讯号码服务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提到:凡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喷涂宣传品和广告的,均属违法“小广告”发布行为。
对违法“小广告”发布者,除了责令其限期清洗,还将视情况处五十元以上至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还将被暂停号码服务,直至整改完毕。对于发布内容涉嫌违法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暂停违法“小广告”发布者
电讯号码服务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取缔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喷涂“小广告”的行为,净化城市市容环境,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暂停违法“小广告”发布者电讯号码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喷涂宣传品和广告的,均属违法“小广告”发布行为。对其发布者,市、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部门),将通过依法调查、取证后,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
二、对违法“小广告”发布者,执法部门将依据《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清洗,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法“小广告”发布者不依照本《通告》规定接受调查和处理,且其违法“小广告”中标明电讯号码的,由执法部门通知电讯运营单位暂停该号码的服务。电讯号码暂停服务后,在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理并整改完毕的,执法部门及时通知电讯运营单位重新开通被暂停的电讯号码的服务。暂停及重新开通电讯号码等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四、违法“小广告”发布内容含有涉嫌伪造证件、非法出售发票、非法刻制印章、非法经营药品、非法行医、提供色情服务等违法内容的,由城管部门将违法内容通报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
来源: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早在10多年前,对满大街的电杆、楼道口和涂鸦的小广告、牛皮藓就提出过这样的方式,只不过动了通讯行业的而利益,于是相互推诿,实施不了。
“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就 是这样的“招”不具可操作性。全国大量的外省市电话号码在全国漫游使用,你汕头城管写的规定外省市通信运营商会当成“重要”文件立即遵照执行吗? 你汕头城管真能有效、及时停得到外地电话号码吗? 近几年大量的互联网开户号码、大量国家鼓励的“携号转网”号码,特别是“携号转网”你分得清电话号码属于哪个通信运营商、归属哪个城市运营商的号码吗。大量的合法17头号码,网上没有实体营业场所的合法网络运营商放号出来的。这样的号码你去哪里“告知当事人”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或者汕头城管继续告知我们你对外地开户号码、互联网开户电话号码有什么立即让外地运营商配合执行的高招给我小市民科普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