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交警严查电动车无牌上路交通违法行为,违者扣车并处三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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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09:31发布于 广东5.5万 | 评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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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实行实名制。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驾驶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以三百元罚款。
那么,电动自行车要怎么上牌呢?这份上牌指南快收好!
上牌方式一
办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飞厦西路8号车驾管服务大厅1号-3号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 8:30~12:00;14:30~17:30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即购车发票)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CCC认证)
4、电动自行车需到现场查验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牌证费30元
注:1.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车主户口所在地应为金平、龙湖、濠江,或持有金平、龙湖、濠江的居住证。
上牌方式二
到中心城区邮政受理电动车入牌业务网点办理。
上牌方式三
“带牌销售”:“带牌销售”模式操作流程为车管部门根据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预约,安排民警上门验车,并将车辆号牌安装在待售的电动自行车上。商家在卖车时确认车主身份并留存相关资料,然后集中持这些资料到车管部门审核办理车辆行驶证,车主购车后当即可以将车辆开回家,不用再开车到车管注册登记点验车、提交资料申请上牌。
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