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家单位因拖欠工资被汕头人社局立案处理!涉及亚青会场馆、泰盛科创园等项目

近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发布两份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对两家拖欠工资的单位立案处理。
公告提到,市人社局立案处理大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汕头大学东校区暨亚青会场馆项目一期(总承包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及南通市春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汕头市东海岸泰盛科创园中区土建项目(总承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
因大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春伟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均不予配合调查,市人社局向其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汕人社监字[2022]第25号),责令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相关单位应当于5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人社局。逾期不改正的,将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即2022年5月24日),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图源汕头华侨试验区
图源中建二局
根据市人社局早前公示内容可以看到,早前多名工人通过汕头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在工作中被上述两家单位拖欠工资。市人社局对投诉者反映的问题立案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到施工现场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但相关单位却始终未接受询问调查,也未委托有关人员协助处理。
5月11日,市人社局公告通知相关单位于 2022年5月16日17时30分前到汕头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此次公告后,如果相关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