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公款吃喝,报销私人话费...汕头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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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7 09:532.5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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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汕头港引航站站长许崇馥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汕头港引航站为开拓引航业务,违规使用公款宴请、购买礼品赠送船务公司和码头业主,费用共计人民币71907.4元。对此,汕头港引航站站长许崇馥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罗伟璇应负直接责任。许崇馥、罗伟璇2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2年1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公司二厂厂长林景思违规报销私人话费问题
2016年3月、2018年7月,龙湖区外砂自来水公司二厂厂长林景思,利用经手办理外砂自来水公司电信业务的便利,先后以公司名义办理5个电信手机号码供本人及其家属使用,所产生的话费违规在公司报销,至2021年6月共报销费用人民币16642元。林景思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1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缴。
三、潮南区雷岭镇东老小学、龟山小学原副校长蓝梓欣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潮南区雷岭镇东老小学以节日活动费、会议费等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243538元;2016年至2018年,雷岭镇龟山小学以节日活动费、辅导补助费等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39560元。蓝梓欣历任东老小学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龟山小学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对上述问题应负直接责任。蓝梓欣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项已退缴。
来源:汕头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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