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统一市内路牌指示和外文标示! 市民政局回应
近日,汕头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9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150号提案的答复》,针对市政协委员提出的统一汕头市内路牌的指示和外文标示,规范我市交通路牌的提案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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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指出,道路地名标志和道路交通指示牌的设置已有明确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依据。道路交通指示牌上地名的标准写法是按《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拼写,《汉语拼音方案》是使用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统一规范。它不仅适用于汉语和国内其他少数民族语,同时也适用于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世界语等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文。
我市道路交通指示牌上非标准地名又如何处置呢?市民政局称,直至2020年7月,汕头市委常委会决定“由市政府牵头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对全市交通标志、地名标志、旅游景区标志、道路标志标线进行统一规范”。2020年9月10日,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同意,以汕头市地名委员会名义印发了《汕头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标准地名的联合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20年12月10日汕头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标准地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计单位按《指引》要求将交通、地名、旅游景区标志和道路标志标线等内容纳入在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指引》要求,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未按《指引》要求设计的一律不准出具审查合格书;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中心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指引》得到落实。
市民政局指出,现在,如黄河路、泰山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沈海高速、中阳大道出入口改造工程,长平路、华山路升级改造工程,海滨长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广以理工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海湾隧道建设项目的道路地名标志牌和道路交通指示牌均已使用标准地名和正确的拼写方式。但由于部分道路比较长,在改造时采取了分段改造的方式,所以存在同一道路出现已改造路段的标志牌使用了标准地名和正确的拼写方式,而未改造路段的标志牌仍使用中英文混写或用英文拼写的情况。
市民政局表示,将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由市政府牵头督促市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旅游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2020年12月10日市住建局发出《关于做好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标准地名工作的通知》前已完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指引》要求坚决做好未改造路段标志牌的纠错改造工作,确保全市各种市政交通旅游设施标志牌标准地名的统一规范,更好地服务群众的生产生活。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规范化
道路地名标志和道路交通指示牌的设置原来是民政部门负责的,之前以为是其负责一部分,另一部门由交警或道路管理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