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侦办一宗走私燕窝案宣判,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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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14:172.1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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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汕头海关缉私局侦办的一起走私燕窝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某、吴某某等3人被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70万元至80万元不等。
此前,汕头海关缉私局办案人员经过对相关线索审查发现,涉案货主黄某某等人自2017年5月以来,在印尼等地订购大量燕窝,委托揽货通关团伙在中越边境入境后在境内销售,牟取暴利。经全面深入调查,该案涉嫌走私燕窝重量达6600余公斤,涉嫌偷逃国家税款约2000万元。
据介绍,燕窝属于高档滋补品,但市面上一些商家销售的燕窝没有溯源码,所出售的燕窝来路不明。近年来,汕头海关进行了多轮滚动打击燕窝走私行动,打掉多个通关团伙、揽货团伙以及货主团伙。
汕头海关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走私燕窝未经过检验检疫,或存在亚硝酸盐或者重金属超标的问题;非法销售时,不良商家也可能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燕窝。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