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辅警履职回避机制!汕头拟立法保障辅警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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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 13:573.3万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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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完善辅警管理,保障辅警人员合法权益,汕头拟制定出台《汕头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条例(草案)》界定辅警性质和管理职责,明确辅警是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配置辅警规模,并将辅警管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责提出要求。
同时,从辅警用人额度、招聘原则、招聘程序、招聘条件以及禁止招聘情形等方面,对辅警招聘进行规范。为提升辅警的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规定新录用辅警在上岗之前由所在单位组织宣誓;明确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并界定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的各自职责,以及列举不得安排辅警从事的工作。为维护辅警合法权益,《条例(草案)》具体列举了辅警权利义务,同时从薪酬待遇、社会保障、补助与抚恤、健康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保障辅警相关权益。
《条例(草案)》回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集中反映的福利待遇问题,考虑到直接参与执法执勤以及高危岗位工作的辅警面临较大的压力和风险,规定这部分人员应当按照适当高于其他辅警的薪酬标准确定薪酬待遇。
《条例(草案)》还建立辅警履职回避机制,规定辅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需要回避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辅警的回避,由其所在的公安机关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决定。
来源:汕头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