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15岁男孩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还搭载他人?交警叔叔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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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8 09:071.8万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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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孩骑一辆电动自行车搭载一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乘坐人沿中山路自东往西行驶至中山黄山路口,正在执勤的交警龙湖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吴钟华发现后,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你这样违法骑行上路是非常危险的!”经查,骑行这辆电动自行车的男孩泽某今年仅15岁,未达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年龄,当天他趁父母都不在汕头家中,与同伴骑车上路。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随后安排其站在安全地带接受举牌劝导教育。
执勤民警还在现场通过电话对泽某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要求其要履行好对孩子的监管责任,加强正确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培养孩子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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