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海角,虽远必追!汕头追回外逃人员56人,追回赃款736.69万元
9月28日,汕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汕头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显示,2015年至2021年8月,全市共追回外逃人员56人。其中,2018年1月市监委成立后追回外逃人员54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53人(含“百名红通人员”1人),其他涉案人员1人,追回赃款736.69万元,为汕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聚指成拳 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
近年来,汕头市委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追逃追赃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让追逃追赃的“天网”越织越密。
2015年8月,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市纪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外事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为成员单位,成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市监委成立后,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直接承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督促指导各区(县)监委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不断释放监察体制改革蕴含的制度优势。此后,追逃追赃成果显著,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外逃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为推动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我市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和分类处置制度,至2021年8月,共开展督导41次,个案会商33次,督办重点案件27起。
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纪委监委和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发挥专长,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市追逃办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以赴,做好配合,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精准施策 开展“天网行动”一追到底
“天网行动”开展以来,汕头追回外逃人员、赃款金额不断增加,反腐“天网”不断收紧、追逃追赃工作捷报频传,一张张亮眼“成绩单”彰显了“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鲜明态度。
2018年3月,涉嫌职务侵占罪、外逃近7年的潮南区司马浦镇下店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刘明才被抓捕归案。这是市监委成立以来追回的首名外逃人员。
首战告捷,持续亮剑。针对我市外逃人员中基层村居干部居多的情况,市监委集中力量、因案制宜、因人施策,逐一推动个案攻坚取得突破。2019年8月28日,潮南区胪岗镇泗和村村民周马文回国投案,成为2018年11月大起底以来我市追回的首例出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彰显了市监委“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强决心。
紧盯重点,重拳出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是追逃追赃工作的重点领域,2018年至2020年,我市追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外逃人员6人,占同期追回外逃人员总数的11.5%。市监委成立后,将中国农业银行汕头潮阳支行和平营业所会计主管陈健伙同他人挪用公款3900万元案列为重点案件,强化追逃措施,最终于2018年6月26日将陈健抓获,是我市已追回的外逃人员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人员。
利剑出鞘,不胜不休。2019年9月11日,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省追逃办和市监委不懈努力,涉嫌受贿罪并外逃的“百名红通人员”——广东广弘华侨铝加工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平回国投案并积极退赃。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第1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60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体现国企领域职务犯罪追逃追赃重要成果。
2018年至2020年,我市分别追回9人、38人、5人,占追回总人数的93%,存量不断减少,形成强大震慑。无论是隐匿境内,还是遁身境外,外逃人员终究逃不过党纪国法的恢恢天网。
标本兼治 坚持法治思维追逃追赃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严格执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反腐败追逃追赃等涉外案件规定(试行)》,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
2019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市监委抓住政策发布契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对外逃人员主动投案的法律适用沟通机制,综合考量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既保证严格依法,又体现宽严相济,对促成外逃人员主动投案起到了关键作用。
既要“织网”,也要“筑坝”。我市不断依法完善公职人员监督管理机制、防逃预警机制和追责问责机制,构建起有效管用的防逃制度体系。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把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等领域的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严格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推动防逃工作嵌入公职人员日常监管。坚持将防逃工作贯穿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全过程,强化外逃风险研判,做到审查调查与防逃措施同部署、同落实,坚决遏制外逃人员增长。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树立“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的理念,强化对防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防逃主体责任;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责问责。
市监委还积极协助市委强化警示教育,选取典型案例及忏悔录,深入开展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活动,组织制作《利剑出鞘扬清风》等专题警示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监察机关将在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起而行之、开拓创新,苦干实干、攻坚克难,以强烈的责任感推进我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来源:汕头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