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称天山北路一学校占用步道停车,交警约谈校方,校方作出回复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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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16:053.2万 |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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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报料称:天山北路一学校用安全隔离栏隔开步道,并在步道上施划了校方专用停车位。
接报后,交警辖区中队立即与学校联系,校方表示,根据《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学校在正门步道设置安全隔离栏杆作为防冲撞区域,目的是防止学生上下学外来车辆乱套、附近市民车辆乱闯给学生造成安全隐患。交警部门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在学校人行步道两侧加树“学校路段禁止停车”的警示牌,在大门步道、道路中间都加划了禁停标志、增加警示灯。去年还在学校门口增设文明礼让电子抓拍设备,这些举措都是为确保学生上下学的安全。
防撞区域内上级规划有停车位,学校在不影响学生上下学、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对来访家长和老师的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停车位的规划的确解决了来访家长和部分老师的停车问题。市民投诉该区域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要向市民开放,但土地规划图显示学校门前的人行步道在学校的规划红线内,学校建设时为考虑空出学生和家长接送缓冲区域才把围墙退建为目前的位置,该停车位是由学校管理的,并不属于公共停车位范畴。
交警辖区中队要求学校一定要做好门前停车规范的管理,确保学生、行人的安全。
公共停车位不能私有化。
依法依规管理非常好。是学校的地方就应该让学校去管理,不能让爱占小便宜的人钻了空子。
"但土地规划图显示学校门前的人行步道在学校的规划红线内,学校建设时为考虑空出学生和家长接送缓冲区域才把围墙退建为目前的位置,该停车位是由学校管理的,并不属于公共停车位范畴。"
就是说这是学校自己 的土地,不是城市道路公共道路用地,学校不违规。学校只有用围墙把自己用自己的钱买下来的地围起来,才不会被误解、被错误投诉。
近年看到一些楼下占地被投诉,比如前二年东厦花园给投诉到电视台说楼下围地停车,结果业主拿出房地产证给电视台看,楼下空地100平方业主自己当时向中信买的,有证的,人家要怎么围起来也是他房地产证上有的自有地,仅是能露天使用不能用于建设。 汕头八九十年代有部分情况,当时门脚的土地是打折卖给楼下业主,做进当时的房地产证里。外人没看到证总以为一占地就是违章的,无效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