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0处!汕头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均在小公园开埠区范围内
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对金平区小公园开埠区范围内杉排路101-111号骑楼建筑等20处汕头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通知内提到,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加强历史建筑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头经济特区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平区小公园开埠区范围内杉排路101-111号骑楼建筑等20处汕头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坚持保护和传承相统一,在保护中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文化价值:
金平区政府要按规定要求对纳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设置标志牌,书面告知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并督促保护责任人对存在有损毁危险的历史建筑及时予以修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进一步深化活化小公园业态,把小公园开埠区真正做成汕头旅游名片。
据资料显示,汕头曾在2016年12月发布通知,确定“莲溪里6号民居”等16处(16栋)建筑为汕头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且均位于金平区开埠区范围内。
直到2017年4月,《汕头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和《汕头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三维测绘》(草案)才开始向社会公示。
规划草案以“尊重历史、修旧如旧、拓展现代功能”的原则,对建筑修缮中涉及的结构体系保护、拆除保护、现代设备安装等技术要求制定了导则,确定各历史建筑对应的基本保护管理属性。
此外,规划方案还根据历史建筑的艺术、人文价值、存续年份、完好程度等,分一类或二类进行保护。
此次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也不禁让人期待规划设计会是如何,完工之后会是如何。
好好保护,这些东西都是很有价值的
希望要尽量保留原来的特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