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通报!这些单位近期有关工作推进不力,受到上级批评
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近期有关工作受到上级批评的情况通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领导小组专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有关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如下: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关于公布2019年度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指出,汕头市公共文化队伍建设排名居全省第19位,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建设排名居全省第18位。(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省应急管理厅在关于广东省灾害事故统计分析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中指出,2021年第一季度,汕头市监督检查企业个数排名居全省第18位;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次数排名居全省第18位,同比下降排名第5位。(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三、省应急管理厅在关于广东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刊(第6期)中指出,汕头市2021年3月11日至4月14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71起,居全省第18位。(责任单位: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领导小组专班)
四、省住建厅在关于截至2021年3月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转移支付资金预算下达和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中指出,汕头市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支出进度为零,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省发改委在关于2021年3月各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指出,汕头市公示数据准确情况得3.8分、排名全省第21位,协同处理及时情况排名全省第17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六、省民政厅办公室在关于2021年一季度中央和省级民政资金支出进度情况的通报中指出,2021年中央和省级民政资金截至2021年3月底,汕头市支出13.3%,支出进度未达到序时进度(即25%);应支未支金额为7942.3万元,未支出金额全省最多,排名倒数第一,影响年度预算执行,不利于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受到上级批评的工作主要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受批评单位要深刻查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争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