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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汕头道路建设主管部门的一封信

汕头小居民
汕头小居民
2021-04-17 09:231.4万 阅读 | 评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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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应“以人为本”。随着市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城市道路在建设过程中应避免出现伤害到市民权益的问题


随着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城市面积不断扩大,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部分旧有路面已不能满足通行需求,道路改建扩建亦伴随着城市的发展。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因公共利益忽视个体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提下如下意见和建议:


1)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为市民提供服务和便利,使群众过得更加舒适,如何做好工程建设并协调好居民权益是汕头政府、主管的住建部门、人民代表、政协面临的“民生问题”,不能忽视。城市道路建设存在的问题从本质上讲,城市道路建设应该是严肃的、科学的、固定的;同时也应该是透明的、始终曝晒于阳光之下的。城市道路的“修、改、扩”应该是基于对交通通行的需要、道路病害的修复,而不是在建成的道路上进行大刀阔斧、大拆大建。


2)建设规划缺少前瞻性很多道路在建设时对未来发展估计不足,道路两旁未留足够空间。这在很多城市老城区体现的比较明显,人口居住密集,商业集中,而道路只有2车道或4车道,且道路两侧没有预留用地,随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车流愈发密集,造成通行不畅、堵塞,拓宽车道易造成居民受损。


3)信息缺少公开、透明市政道路建设属于公共项目,市民拥有知情权,其信息应该公开、透明,对居民区旁边的建设,应当获得临近居民区市民支持,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维护好市民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伤害“少数”市民的权益。不能出现一小部分实权人士将本应全面公开的信息内部化、私密化,人为制造信息不对称。


4)道路质量问题

道路使用寿命短,整修频繁。《水泥混凝土设计规范》城市道路水泥混凝土路面一般设计使用年限 20~100年,在设计荷载内使用情况下,期间不允许路面10年内出现结构裂缝和下沉。我们很多20年前建设的道路质量很好,但是近10年建设的城市道路的使用寿命都达不到这样的要求,使用一段时间后路面就开始破损及不同程度沉降,即影响城市形象又给交通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5)解决难

市民群众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少数人”,在遇到问题申诉过程中,不知道找谁、怎么找能保护自己权益,维护自己权益。找物业,物业说“政府行为我们不能说不”;找街道,昨天今天明天后天街道说“领导没在请别难为我”;找施工方,施工方说“我也觉得这地方建设不对但是你不能制止我开工”,找警察,警察说“你们不能破坏城市建设,你们诉求可以找相关部门”;找施工公司和监理,施工公司说“我只认政府文件,你们拿政府文件出来我就改"。等等不一一枚举,市民不了解没有渠道去沟通反馈。


借助亚青会契机,广东省大力发展汕头特区机遇,建设美好汕头,宜居汕头。


下图引用汕头住建部2021年4月16日公众号发文,”汕头这两条慢行交通系统道路已投用,你体验了吗?

在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机动车尾气排放问题越来越突出的背景下,绿色、环保、低碳的出行方式,正在替代仍在不断增长的机动车出行。这种慢行方式不只是城市慢行系统,还有文化、体育、休闲等功能供市民进行锻炼和休息,将成为承载海滨城市美丽宜居生活场景的重要载体。”慢行系统“让喧嚣的城市多了一个喘息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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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已于2021-04-17被修改

文章已于2021-04-18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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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取名废
一个取名废
1楼

为改善城市环境,优化道路功能,适应逐年快速上升的汽车保有量,我市借住举办“亚青会”的契机,近年来我市市政道路进行一定范围的“修,改,扩”,给市民带来日常出行带来较大影响。目前交警,交通,住建,城管,环保等部门齐抓共管,采取相应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交通的影响。如果市民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12345”政府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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