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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路这段步道被私设隔离桩,还加锁和铁链?已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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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08:393.2万 | 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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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区大学路教师公寓旁的潮馨中街步道上出现一个怪现象:不知何人在小区两侧的人行步道上擅自安装了红白相间的柱状地桩,地桩之间还用铁链和锁头围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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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做法虽然能够阻止车辆停上人行步道,却也侵占、损害城市道路设施,严重影响行人的正常通行,还留下了安全隐患,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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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设施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改变道路结构;


(三)利用桥梁、涵洞(箱涵)等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四)撞击损坏桥梁、涵洞(箱涵)等设施;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架空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道路上试刹车,或者在人行天桥上驾驶摩托车;


(七)碾压道路边石;


(八)直接在道路上搅拌水泥沙浆、混凝土和其他拌合物;


(九)其他侵占、损害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擅自在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强制停止建设或者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城市道路设施事关市民出行的舒适和安全,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为此,市城管局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对各种侵占城市道路设施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对损害城市道路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起爱护好城市道路设施。

 

来源:汕头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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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只看楼主
dearlove
dearlove
1楼

这不是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吗

LUCRS
LUCRS
2楼

这样的一大把,请主页君去榕江路交警龙湖二中队门口看看   整条道都被围起来了

Gomi
Gomi
3楼

这样的一大把,请主页君去榕江路交警龙湖二中队门口看看   整条道都被围起来了

来自 @LUCRS 的回复

对头  很多交警 警察门前都可以去看看

Gomi
Gomi
4楼

很抱歉!本文已经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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