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涉及汕头海湾隧道、海滨路东延进展、快速路改造...
6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上线《民声热线》,对网友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其中涉及亚青会建设、海滨路东延、汕头海湾隧道进展、买房质量问题、物业纠纷、楼盘归属区域等热点问题。
道路建设
问:海滨路东延施工进展情况?
答:海滨路东延一期工程金环路至双园路已于2019年春节前进行试通车,目前正在施工双园路至苏埃隧道段。但因苏埃隧道正在施工,苏埃隧道至龙湖沟段无法移交场地,导致该段道路无法施工。
海滨路东延二期及滨海空间新建工程-海滨路(黄山路-东海岸大道)先行启动段工程目前正在进行软基处理及黄厝围沟桥桩基施工。但因海滨路(海兴路-泰山路)的龙珠水质净化厂目前尚在运营未能进行搬迁,导致未能将该路段移交至我中心,对工期及通车条件造成严重影响。
目前海滨路东延一、二期施工位置均为新建道路,接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增加机械设备、人力物力的投入,优化施工流程,更好地完成任务。
问:汕头海底隧道今年年底是否能如期通车?
答:项目的海上段全部打通,北岸过龙湖沟部分也在加快建设,大部分会按照原来计划在今年建成。不过届时中山路部分会跟城际跌路有一些相交工程的影响,对一些节点会相应可能做一些顺延,其他的工程是按原定计划。最终具体以交通局为准。
问:泰山路施工进展情况?
答:泰山路施工进展情况如下:
(一)长平跨线桥、珠江长江路跨线桥:已试通车,正在继续完善其他附属工程。
(二)黄泰立交:黄泰立交主线于2021年1月31日已试通车,正在完善其他匝道工程。
(三)新津人行天桥:已完成主体结构安装,并于2021年春节前试运行,正在完善附属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力推进现有围蔽路段的施工。
2.积极协调城绿部门进场迁树、交警部门同意围蔽。
问:长平路、华山路施工进展?
答:长平路、华山路施工进展情况如下:
(一)金环路-华山路路段:已完成南侧下水道施工,正在全力推进人行步道施工。
(二)嵩山路-泰山路、天山路-衡山路路段:已完成下水道施工,正在全力推进人行步道施工。
(三)华山路的中山路-华山路路段:已完成下水道施工,正在全力推进人行步道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力推进现有围蔽路段的施工。
2.积极协调城绿部门进场迁树、交警部门同意围蔽。
(五)温馨提醒:
长平路为重点道路,为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市民出行造成影响,根据交警部门要求,道路施工主要在夜间。近期施工单位正全力推进长平路(星湖公园-泰山路)路面铣刨、加铺沥青工作,预计完成时间需要一周。希望市民多多支持理解。
问:黄河路施工进展?
答:黄河路施工进展情况如下:
(一)东厦隧道段已于2021年2月6日试通车,正在完善配套工作。
(二)凤凰山路-庐山路高架跨线桥:正在推进跨线桥建设。
(三)庐山路人行天桥、龙湖沟拼宽桥、金环人行天桥已完成桩基础施工。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力推进现有围蔽路段的施工。
2.积极协调城绿部门进场迁树、交警部门同意围蔽。
问:为何泰山路儿童公园附近路段一直在修,修了快两年一直都修不好。树木也没植几颗像样的?
答:泰山路从原来的主干路升级为快速路,道路在建设过程需要对原来的人行步道、分车绿化带进行拆除,增加车行道,同时新建人行步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景观绿化、涉铁、国防光缆迁改、管网迁改等工程,原计划工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6月。
目前,泰山路快速化项目的长平桥已于2019年底试通车。其中:一是按照设计,在长平路桥投入使用后泰山路韩江路路口将封闭东西向通道,但为了疏解中山东路高速出口车流,以及满足泰山路大货车、公交车调头的需要,该路口直至2021年春节前才实施封闭,春节后才进行辅道、排水系统及配套设施完善施工;二是儿童公园西侧人行步道,因树木未能迁移,此路段暂无法施工;三是从2020年12月,市粤海水务公司启动给水干管工程,在泰山路(环保监测中心-中泰立交)东侧人行步道上铺设给水干管。综合上述原因,泰山路的施工进度一直在延续推行。下来我局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加快项目的建设。
同时按照设计,新建成的人行步道上,新种植胸径14厘米的秋枫。秋枫为常绿乔木,树干圆满通直,在生长过程根系较小,可以有效避免跟榕树一样因为根系造成人行步道砖破坏的情况发生。新种植的秋枫需要经过一次落叶再生过程,且该树种生长周期较缓慢,故目前仍处于树苗期。
问:汕头市区韶山路几时可以全线路打通?也就是中山东路横跨长平路,金砂路一直到珠津工业区那边?实现海湾大桥进来多一条通道通往市区走大车的外环路,缓解市区交通压力。
答: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道路工程的实施主体是龙湖区住建局。该项目于2017年1月完成招投标工作,汕头市建安公司(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监理单位。2017年2月韶山路(长平路-中山东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依照中标合同要求进行道路建设,因汕汕铁路建设,导致项目改线建设并于2017年6月停止施工。按新规划线路审批,施工单位于2019年11月重新进场,至2021年春节前基本完成中医院、市皮肤医院到长平路路段的路面施工。春节后已抓紧对长平路口树木、路灯进行迁移,施工余下50米排水管网、路面工程,争取2021年6月初主车道完成。
韶山路(新津路-长江路)实施单位为龙湖区住建局,已于2020年2月完工通车。
商品房管理
问:关于汕头目前新建商品房住宅的风险评估怎样?市区很多出现烂尾楼盘无法交房。
答:目前,我市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吸引了各路企业竞逐我市土地市场,商品房市场销售也较为平稳。2019年以来,受疫情和经济波动的影响,及预售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我市存在个别因延期交房产生的问题楼盘,短期内彻底、全部化解所有矛盾纠纷较为困难。住建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充分运用会商机制,研究新手段,拿出新措施,严格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推进问题楼盘项目建设,防范风险化解矛盾。
随着亚青会举办和城市品质的全面提升,我市房地产市场将保持稳健发展,但市民购房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做到不购买未取得预售证或不及时办理网签合同的商品房,不支付任何不直接汇入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的预售购房款,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问:锦峰璟玺都停工这么久了,为什么还继续在售?
答:由于经济周期、融资渠道的原因,汕头市部分房地产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楼等情况,特别是璟玺停工比较长。针对璟玺的停工,由华侨试验区牵头化解。
项目有20栋完成地下室工程,其中有8栋封顶,4栋拿了预售证,剩余12栋没有批准预售。相关部门在积极推进,最近两者有把情况做了反应。项目重组有明显的进展,预计4、5月份复工。
关于锦峰出现的问题,主要做了2项工作,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查处;督促项目加快重组以及复工的进程。
购房是人生大事,购房一定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办理相关手续,不要购买未取得预售证的商品房,同时购房时没有网签,或者购房款不是交给预售证上面的监管账户,一定不要交购房款,最大可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烂尾,一定要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通过司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
问:汕头能否在全市小区实现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监督物业。汕头业主委员会现在实行情况怎样?
答:非常感谢您关注我市物业小区业主自治管理问题。成立业主委员会行使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是法律赋予业主的权利。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即:符合以上条件的物业住宅小区可以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目前,我市先后有73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覆盖率与全省平均水平相近。随着业主自治意识的逐步提高,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物业小区业委会的覆盖率会逐步提高。
问:建议住建局联合市创文办,每个季度对全市住宅小区进行绿化,卫生,小区环境,物业管理质量,是否定期杀虫,有无定期人员站岗步行巡逻,车位停车情况,小区亮灯率,垃圾是否日清等实现监督评比打分不定期抽查。深入了解小区群众的反映看法。并向社会公布评分共同创文。也希望业主委员会能够落实在全市小区实行!
A:您的建议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加强物业管理监督是我们共同的职责。目前,市创建办对物业小区等有关场所实地考察标准作出考评部署,市住建局也制定了考核评比方案,下一步将落实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此外,今年1月份,我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试点检查考核工作,考评内容涵盖综合管理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管理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等方面,包含27个项目144条考核标准,力争通过开展考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促进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该次检查考核结果已于我局网站通报。
关于业主委员会,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物业住宅小区可以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推动落实各区县住建局指导镇街做好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并通过推动修订《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完善有关配套措施,健全业主自治相关条例规定。
问:反映有关东泰城市花园物业问题
答:关于您反映东豪地产东泰城市花园的物业管理问题,我局已督促龙湖区住建局迅速落实相关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要求该企业要高度重视业主反映的问题,加强与业主沟通,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并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即:符合以上条件的物业住宅小区可以向属地镇街提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镇街将依法给予指导和监督。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您也可以通过电话直接向龙湖区住建局反映,联系电话:88260734。
来源:民声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