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大学路一施工路段非法围蔽引发交通事故,责任人已被汕头交警行拘
近期,汕头许多路段正在进行改造施工。可是,如果施工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容易对通行的车辆和行人造成伤害。
近日在汕头市区,因为施工方无视法律法规占用道路,而导致了一起惨剧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警方依法对肇事司机和对存在违法施工行为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拘留。
4月2日凌晨1时32分左右,刘某伟驾驶号牌为粤D/62***的重型厢式货车沿大学路自西往东行驶,途经大学路嘉迪骏食品配送中心前路段,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伟驾车逃逸。
案件发生后,交警金平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全力追捕肇事逃逸驾驶员及车辆。很快民警就锁定了肇事逃逸驾驶员及车辆。当天上午8时52分左右,交警金平大队民警在揭阳市埔田镇将刘某伟成功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某伟对其驾车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刘某伟表示:我是疲劳驾驶,没忍住眼睛闭了一下,当时以为自己碰撞到的是路边的围蔽水马。
民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当时死者刘某驾驶摩托车是为绕开前方的施工围蔽而拐出路口,致其驾驶的摩托车与货车发生碰撞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路段的施工围蔽存在未经报批擅自进行围蔽,引发交通事故。警方将项目负责人李某展带回调查。
施工项目负责人 李某展表示:我们私自占用道路施工,在道路上面设置水马围蔽,没有到交警部门去报备,造成了交通隐患,导致了交通事故,后面我们会进行停工,进行相关手续的报建后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才会进行开工。以后会吸取这个教训,也希望大家以此为戒。
公安机关依法对肇事司机刘某伟处以刑事拘留,对存在违法施工行为的项目负责人李某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金平大队大队长 陈玩山表示:在通行道路上施工,必须经过交警部门的同意。在此呼吁公路业主部门和施工单位,如果需要占用道路施工,必须经过当地交警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占用道路去施工,如果没有经过同意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则将受到从严惩处。
生命安全无小事!在此我们呼吁道路施工方要依法依规申报施工,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汕头交通环境!
来源:汕头交警
很多围蔽施工都没进行反光警示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一些地段也没有灯光,夜晚昏暗非常容易造成事故。还有就是进行施工能不能有规化性搞得遍地开花?上下班高峰期交警应该疏通交通,施工单位多磨一天洋工你们交警就应该负责指挥交通多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