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问:市区的水费价格可否再降低?水务局如此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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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08:384.6万 | 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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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水务局在《民声热线》对网友提出的问题做出一一解答。
其中,有网友提问到“市区的水费价格可否再降低?”
网络配图
对这个问题,汕头水务局的回应如下:
我国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我市中心城区的供水价格须由市发改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供水成本进行监审并召开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充分论证后,由市政府批准确定。
根据《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市发改〔2016〕536号)规定,现阶段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为1.88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为2.64元/吨;特种用水为6.50元/吨。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随水费代收的项目包括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两项,由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代征后全额上缴市财政局,征收标准为:污水处理费1.20元/吨(居民)、2.00元/吨(非居民),垃圾处理费13.50元/月(居民)。自来水水费加上两项代收费用,可能令市民产生“水费贵”的感觉。
近年来,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投入巨额建设资金进行基础供水设施建设,对全市供水均衡化、优质化水平进行提升,加大了供水成本;另一方面,我市自2016年以来未进行供水价格调整,随着物价指数上涨,进一步推高了供水成本。综上,水费价格调低的可能性不大。具体收费标准可致电汕头供水96968进行咨询。
来源: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