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伤疤忘了疼!汕头一男子因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查处
汕头料姐
达人站务
2021-02-10 09:185.1万 | 评论 2
免责声明:平台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所引发的异议及纠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涉侵权联系本站处理。
对于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交警部门保持常态化长效严管态势,但有人却“好了伤疤忘了疼”,近日,交警部门查获的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就已是第三次酒后驾车被处理。
2月7日晚上9点左右,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湖东厦路口时,被执勤交警人员拦下。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男子不单驾驶报废车,还是酒后驾车。
经查,男子叫柯某喜,经现场酒精吹气测试,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毫克,已达醉酒状态。随后,民警带柯某喜到医院抽血,并将血样送往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果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9毫克,涉嫌危险驾驶,根据有关规定,警方对柯某喜予以刑事拘留。
令人吃惊的是,柯某喜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处,且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年4月,柯某喜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金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因无证驾驶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日;前年8月,柯某喜又因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合并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
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怎么会有这种人
应该要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