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某街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炉!拟用于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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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12:066.1万 | 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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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布《汕头市人民政府征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汕头市征收金平区集体土地3.8987公顷(折合58.481亩),涉及用地拟建设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
被征收土地位于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马西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土地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2.7588公顷(折合41.382亩),未利用地1.1399公顷(折合17.099亩)。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面积为: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经济联合社,面积2.3702公顷(折合35.553亩);金平区岐山街道马西经济联合社,面积1.5285公顷(折合22.928亩)。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征地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汕头经济特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汕府〔2018〕5号)确定的补偿标准,结合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补偿,劳力安置采取货币安置、留用地采用划留建设用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收土地面积为3.8987公顷(折合58.481亩),征地补偿款总额为913.6709万元。
(二)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上述征地补偿费用按规定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划留建设用地安置办法
按规定安排留用地0.3556公顷(折合5.334亩)作为金平区岐山街道西陇经济联合社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按规定安排留用地0.2293公顷(折合3.440亩)作为金平区岐山街道马西经济联合社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岐山街道西陇、马西经济联合社已选址确定用地位置,并由金平区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用地蓝线图,农用地转用手续在本批次中一并报批,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本次征地后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791人,所需养老保障资金711.9万元已划入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建设项目
由广东东楚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承建,全线总长2.075km,道路红线宽80m。项目西起现状潮汕路与澄海路交叉口,东至现状汕樟路;以护堤路为界分为两段,其中起点潮汕路至护堤路为澄海路段,长约 1.4km;护堤路至终点汕樟路为天山北路段,长约 0.7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