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汕头签署大协议!未来三年这样规划
1月8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汕头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度协作框架协议,从五方面发力,促进高质量协同发展,共同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据了解,此举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的一次双特区联手。
两市将立足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扛起新时代经济特区使命担当,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加速形成“核+副中心”动力机制,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动汕头建设高质量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引领深圳都市圈与汕潮揭都市圈融合互动发展,为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样板示范。
而在去年的7月29日,市委书记王伟中率深圳市党政代表团在汕头学习考察。考察期间,两市召开深度协作座谈会,王伟中表示:
· 深圳、汕头同为经济特区,长期以来交往密切、情谊深厚,在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重要历史节点,两个经济特区开展深度协作具有重大意义。
· 希望两市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双向发力、服务大局,以扎实工作为广东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作出经济特区应有的贡献。
· 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优势互补、创新引领、协同发展,推动深圳创新、产业、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与汕头沿海开放、侨乡经济等优势结合,努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深度协作模式。
· 要找准协作契合点,做到有利于两市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有利于提高发展的平衡性、有利于辐射带动周边发展,加快形成“核+副中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要完善对接沟通机制,不折不扣将两市深度协作抓好抓实抓落地,为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次签约,是在去年学习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实深度协作。
深圳与汕头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从加强区域协同和交流互鉴、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加强人才培训交流等五个方面着手,务实推进两地深度协作,促进高质量协同发展。
未来三年这样规划
共同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互学互鉴经济特区建设经验,联合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区域重大平台对接合作,深化国有企业合作;
共同推动两市高铁直连贯通,加强深圳港、汕头港协同发展,推动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合力打造协同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深圳“设计+”赋能汕头传统产业,携手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海洋产业、金融、特色旅游等方面合作,以农业转型升级带动汕头乡村振兴;
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合作;
推动干部人才互动交流,加强人力资源合作。
来源:深政观察
好大一块饼
产业政策更重要。
还有脸说同为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