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召开第三轮“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1月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汕头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暨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第三轮“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以必胜的信心和勇气,迅速掀起新一轮创建热潮,奋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濠江开展新一轮交通秩序整治
会议召开后,濠江警方迅速开展新一轮交通秩序整治,坚决从源头抓起,加大严查震慑力度,切实提高整治成效,务求推动辖区交通秩序不断改善。
行动中,濠江警方共处置乱停乱放50宗,逆向不按车道25宗,违反交通信号灯11宗,纠正行人非机动车违法32宗,查扣汽车3辆,摩托车8辆,后三轮1辆;查处违规变道、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其他违章行为63宗。
潮南发布关于打击飙车及非法改装的通告
1月5日,汕头公安局潮南分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飙车及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严厉打击飙车及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飙车及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驾驶机动车进行飙车、追逐竞驶等扰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飙车、追逐竞驶的,处以行政拘留、罚款,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聚众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择重罪处罚。对组织者或首要分子,从重处罚。
二、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路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驾驶非法拼装机动车上路的,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收缴非法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无证驾驶的,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从重处罚。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是指擅自改变车辆原有外形、构造、技术数据,包括提高功率、安装发声装置、改变灯光设备等。对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罚款;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无照经营机动车修理业。机动车修理业(企业或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建立承修登记、查验制度。对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记入信用记录。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主动举报飙车和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情况经查属实,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公安机关 :110
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交通运输局:0754-8790480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潮南区交通运输局
来源:平安濠江、潮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