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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偿问题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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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wzb      你提的“一些高层住宅加装电梯后,金蝉脱壳将劣势变优势、房价大涨的住宅卖掉,留下目瞪口呆的低层住户”   应该是参考这个《加装电梯起争执!成都一小区低层业主向高层喊话:要装可以,补偿一楼30万》https://www.sohu.com/a/280765626_116237    中, “建议”还对高层业主在电梯加装后对房屋进行转租、转售的情况进行了限制,如在一定时期内转租、转售,当事人需赔偿本单元业主40万元,其中20万赔偿低层业主,20万作为以后电梯维护费用。


    电梯如装前全楼梯应该有一个若干年比如十年限售限租约定,不然八九楼可以先以老人上下楼难为由争取低层住户理解安装,安装完住宅升值马上可以卖了。全楼住户在电梯安装前有个限售限租若干年的白纸黑字协议让领了一万元政府奖励的居委作为第三方参加合同鉴证,顶层住户提前卖了、租了要赔付低层住户多少 万元,低层住户可以依协议去法院起诉以至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然后我查了汕头之前已建的低层补偿案例,二楼是一层4万、一户仅是2万。对一、二楼的补偿标准在“汕府〔2019〕64号" 《汕头市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五条中,“其中,第一、二层的住户可以获得适当补偿,”是“适当” 没有强制性规定,住户自己商量,不要听什么居委或是电视台忽悠说“按政府规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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